王蓬勃律师文集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时间:2009-04-22 11:53:08 文章分类:合同法知识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责无旁贷,构成违约就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也不能免除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原文链接:
http://wangpengbo.fabao365.com/article/view_435721_33873.html
王蓬勃律师
执业机构: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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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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