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如何区分不同情况办理公司登记事项?

时间:2009-04-23 16:30:07    文章分类:公司法知识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资本、增加资本过程中,若干在公司登记机关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事项,有了新的变化,需要变更登记,有的则是新产生的登记事项,有的登记事项已不存在需要注销,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登记,主要有以下情形:
        1.登记事项变化应作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都将引起公司登记事项的变化,除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外,都应逐项进行变更登记。比如公司股东、公司负责人、公司住所等方面的变化,均应按公司登记的规定作变更登记,防止有遗漏。
        2.公司注销登记
        凡是在公司合并、分立中被解散的、不再存续的公司,均应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使原有的公司依法退出市场。
        3.公司设立登记
        在公司合并、分立中新设立公司的,都应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4.减少、增加资本的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属于变更登记范围的手续,但由于减少、增加注册资本都是必须重视的登记事项,所以在法律中单独作出规定,明确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执业机构: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蓬勃律师 > 王蓬勃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