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时间:2009-06-09 11:04:38  作者:王蓬勃  文章分类:婚姻法.继承法知识

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

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二、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三、保留必留份额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四、有序清偿原则。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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