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时间:2009-06-09 11:06:02  作者:王蓬勃  文章分类:婚姻法.继承法知识

遗嘱执行人应按下列方式来确定:

一、由遗嘱人在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法定继承人在被指定后有义务成为执行人,其他人可以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人没有指定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或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

执业机构: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蓬勃律师 > 王蓬勃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