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抵押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供什么资料?

时间:2009-06-11 16:46:54  作者:王蓬勃  文章分类:房地产.建筑法律知识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六)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七)他项权利证书;

(八)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执业机构: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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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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