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 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 查看全文>>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以委托人指示的权限为准。 特别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的... 查看全文>>
行纪人就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不同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有权请求全部报酬;二、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 查看全文>>
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 查看全文>>
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为其购买的买入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并支付报酬,从而终止行纪合同。委托行纪人购买委托物后,行纪人应当通知委托人领取。在约定的领取日期前,行纪人可以暂时代为保管。如果委托人... 查看全文>>
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行使介人权... 查看全文>>
当执行委托任务的结果比合同规定的条件更为优越时,即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低于指定价格买人,使委托人增加了收入或者节约了开支,其增加的利益(高价卖出多出的价款或低价买人结余的价款),应当归属...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