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涉及违约金

你好,我是租客,之前小胡(称呼)和我爱我家、房东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到期日是2015.10.20日,没有到房子到期,小胡不住了,我和小胡的朋友小郭于2015.4.20日和房东签订了附属协议,租期是1年,今年的4.20到期,我们和房东也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交了3个月的房租,到7.20到期,我们不想租了,7月5号已经告知房东,房东说他们默认我们再续租一年,要我们交违约金,我们到底该不该交?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6-07-15-状态:未解决]
张宏超律师的解答:

是否违约,以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你们的协议已发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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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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