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物丢失问题

2016年5月20号在本县城一家物流公司发2件货物到西安,7月19日西安收货方告知我未收到货物,我去找物流公司,他们说让我提供当时所开运货单据,我回单位未找到货运单据,物流公司开始说对这单货有印象,但后来听说我找不到单据就不承认我在他们那边发货。之后找民警去协调,物流公司配合我们跟西安等地分公司联系,让我们进仓库找货,均未找到。这样没有任何证据的案件能否报案,如果能报案,哪里可以受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6-08-30-状态:未解决]
张宏超律师的解答:

按你的叙述,及时向法院起诉

我咨询张宏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宏超律师 > 张宏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