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中,我家小孩骑自行车,在胡同口拐弯时与一电动车相撞

胡同中,我家小孩骑自行车,在胡同口拐弯时与一电动车相撞,两人都倒地了,我家小孩磕破皮,对方摔破鼻子,刚开始没事,十来天后说检查鼻梁摔断,要我们赔钱,请问应不应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7-19-状态:未解决]
陈志学律师的解答:

首先对方要有证据证明受伤是10天前你家小孩碰撞导致的,否则可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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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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