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8 09:42:21 文章分类:案件报道
卢愿光律师2012年11月13日前往龙门县人民法院参加“谢某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为谢某明作罪轻辩护,并建议法庭对谢某明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谢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