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愿光律师2013年10月8日向越秀区检院提交律师意见书

时间:2015-10-24 20:01:05    文章分类:案件报道

    卢愿光律师于2013年10月8日上午向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书》,提出涉嫌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有自首、退赃等有利情节。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取保候审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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