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

船籍是香港,船主是日本,我弟出事在公海,已经由公安证明为猝死。现请教律师索赔时法律依据。
补充提问:
死者系船员,与广州的一间国际船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20-状态:未解决]
卢愿光律师的解答:

死者与广州一间国际船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可考虑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最后认定不是工伤,用人单位也应承担非工伤死亡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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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取保候审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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