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会牵连到孩子么?
我朋友的孩子想报考某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我介绍于2009年认识李某,声称可以办免试入学,于是我作为担保人并收取朋友10万元作为酬劳(我中间提取2万元好处),结果事情迟迟没有音讯,现在可以肯定孩子不能上学,李某现在故意拖欠钱款,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会承担法律责任么?考学的孩子会受牵连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9-状态:未解决]
卢愿光律师的解答:
结果没有达成,应当返还所收的款项,你作为担保人,由于约定的担保责任不明确,应当连带责任。
如果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则涉嫌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