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问题
本人因在上班期间2011年1月22日在工作地点被犯罪份子进入办事处进行入室打劫,造成头部多处挫裂伤及右中指粉碎性骨折;本人于2010年11月应聘到该公司工作,入职时本人曾向工公司招聘工作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知只需填写入职表就可以了,对本人承诺入职的工资为2000元/月,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的80%支付,第二个月以正职员工资支付,问及是否有补贴之类,回答为没有,工资为2000元一个月;现因本人工伤没法工作上班,公司只支付每月1000元,问及公司财务被告知我本人因没有上班只能发放1000元基本工资,可是我每月工资是2000元,为什么变成1000元,财务说以前都是这样基本工资加补贴共2000元,但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工资条,也没有签过工资条,因为公司是银行发放工资的,我本人上班地点只是公司其中的一个区域城市的办事处,而且公司财务每个月都计算错本人工资,当时应聘的时候说好是只有工资2000元没有其他补助,为什么现在公司却是这样的说法,工资变成了基本工资加补贴,为什么公司可以单方面更改员工的工资却不告知员工是否同意,工伤也没有赔偿,这样合理吗?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拿到应有的工资和赔偿呢?
补充提问:
公司有给工伤医疗费,公司老总也曾说过会付我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但却不了了知,我问了公司发生了这次事件后给我造成的伤害有没有赔偿,经理却说我给犯罪份子抢了那么多钱公司不追我要回算不错还想要公司赔偿,请问我这样有错吗?我是一名会计,现在伤到右手没办法拿笔工作公司却只发一半工资,日常生活也带来了不便还需要人打理,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要怎样才可以得我公平的赔偿,要到那里去申诉?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0-状态:未解决]
卢愿光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由公司承担;停工留薪期间全额工资按正常发放,如构成工伤伤残,工伤待遇按工伤条例规定处理,如有纠纷,你有权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