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儿童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时间:2012-03-30 09:28:02  作者:刘传仓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11年7月15日17时许,深圳龙岗街道新生社区,5岁女童佳佳与父母走散,在马路上哭,被江西宜春籍女子陈某兰遇见。陈某兰称,她陪了孩子两个多小时后,把孩子带回家。当天因下大雨,所以未带孩子去找父母。当晚,她接到姐姐的电话,其父病危。陈某兰称不放心把佳佳托付他人,就带孩子一起回了江西。陈某兰辩解说不知道拨打110求助。

执业机构: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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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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