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22 16:03:46 作者:刘传仓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在侦查部门第一次传唤贾某某后,律师及时介入。律师提出两点,第一,贾向保险公司要回一万元时已经退出公司,其身份不在是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要欠款也不是受公司之托,其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第二,贾某某向保险公司索要欠款,是其与原公司的债权转移行为,若有纠纷,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结果:侦查部门不予立案;建议许某通过民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