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薄的避孕套不会成为强奸犯的保护伞

时间:2011-05-18 22:33:02  作者:刘传仓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10日晚,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副教授在南师大做了一场名为“性与人际交往”的讲座。讲座中,彭教授抛出多个前卫的性学观点,数次挑战传统性观念底线。而他的“遭遇性侵犯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这一观点,更是当堂激起一名男生的强烈反驳,双方展开激烈的“唇舌之战”。

   对于彭教授的这个观点,有的人赞成,认为在女性遭遇性侵犯时,还是要以保护自己的生命为重,但更多的网友则对彭教授的观点持否定态度,调侃、谩骂之声汹涌在微博、论坛之上。接下来就这个事情连线刘传仓律师

主持人:如何看待这位专家的观点?

刘传仓律师:这位专家的观点从理论上说,确实有一定的积极的医学意义,性交时使用避孕套,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性病的传播,但是,一个女性随身携带避孕套很不现实。现在,虽然已经不是谈性色变的年代,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女性随身携带避孕套,周围的人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她。而且,是否使用避孕套,决定权掌握在强奸犯手中,所以,这位专家的观点,纯粹属于纸上谈兵。

主持人:如果受害人主动使用避孕套不利于打击犯罪?

刘传仓律师:这个不用担心,一个薄薄的避孕套,不会成为强奸犯的保护伞。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奸,主要看他是否使用了暴力或威胁的手段,使得被害人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是否是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至于,被害人是否反抗,一般不会影响对犯罪的追究。比如,将一名妇女灌醉,然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名醉酒妇女自然没有反抗的意识,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但不能因为她不反抗,就认为不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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