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27 09:23:48 作者:刘传仓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昨日记者给出一段来源于网络的资料,要我点评,资料全文如下:
今年3月7日,广西柳州市融安纪委书记覃俊在县医院就诊时,因鼻腔大出血无法控制,于3月8日转到柳州市工人医院抢救。工人医院成立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工作专家小组,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完成了救治任务。目前,病情好转的覃俊已转入普通病房。
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郑俊康表示,覃俊是在创先争优中涌现出来的英雄,市工人医院抢救成功的重要意义在于,我们能把荣誉授予一个活着的英雄。经过研究,市委常委会决定,对抢救覃俊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
我写了如下点评提纲:
奖励的起因是因为工人医院成功抢救了一位官员,而且这位官员是中共党委系统的纪委书记,这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网友们的观点,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
对市工人医院进行表彰和奖励是由柳州市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这才是问题之所在,这是严重党政不分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中共党中央的的政策的行为。如果柳州市市委觉得柳州市工人医院的行为值得表彰,无论给予什么样的荣誉、给予什么样的精神奖励都不过分,如果给予物质奖励,势必要动用财政资金,市委无权动用财政资金,那是属于政府部门的权利。
我觉得柳州市市委缺乏基本的政治智慧,如果市委的领导有意作出奖励决定,无论出于公心还是私心,完全可以暗示柳州市市长,走个过场,开个市长办公会,以柳州市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奖励的决定,起码从程序上避免了硬伤。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友西律师,曾经用一句话点评重庆打黑,他说“重庆打黑无高参”,我也套用一下陈友西律师的这句话,“柳州市市委奖励无高参”。
今天早上记者又紧急提醒我,说有最新消息了,柳州市委宣传部出面澄清,说用作奖励的四十万来源于党费,我只好另起炉灶,写了如下点评提纲。
非议的背后,其实隐含了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第一,为了抢救这位纪委书记,工人医院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 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换作是普通民众,能否享受到如此待遇?答案很明确,肯定享受不到,因为报道中已经明确地说,医院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而不是完成了救治工作,医院不是当成一位普通的患者来救治的,他们一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努力完成。普通患者来就诊,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
第二,中共柳州市委不能仅仅满足于40万元奖励的来源是党费,算不上违规。我觉得柳州市委应该有点政治智慧,应该考虑民众的感受。工人医院成功救治的病人可能有成千上万,为什么偏偏在他们成功救治了纪委副书记以后才予以嘉奖?群众有理由怀疑,如果这次被抢救的不是纪委书记,哪怕是一位劳模,能不能享受这种优厚待遇,柳州市委显然没有考虑的民众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