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维权

我结婚三年,孩子两岁,有一楼房是他爸名,他要和我离婚,说感情不和,我要怎样争取权利?我能得到什么,我们没有存款,他提的离婚,我能得到精神损失费吗?孩子是女孩,我想要,不舍得给他,每个月他要给孩子多少生活费?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8-13-状态:未解决]
刘传仓律师的解答:

孩子 在两周岁至十周岁期间的 由法官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每个月的抚养费是不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百分之20-30 房子要看是什么时间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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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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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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