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

我与现在的妻子是第二次婚姻,因为家庭矛盾而感情破裂。2008年10月我单位分房。我首付款向妻子借4万,有借据,自己贷款30万。2009年4月我搬离妻子住所(妻子的房子)另外租房子生活至今,分居期间我自己还贷款并暂时还了妻子5000元,我现在要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我贷款买的这个房子有她的部分吗?财产怎么分配?望详细告知!在此表示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27-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如果房子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之后购买,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就可以提出分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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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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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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