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问题

继承法提到,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样说是否超过这个时效期限法定继承人就不能够继承遗产了呢?如果说法律讲上没有权利,是否可以这样讲她的继承权丧失了,就由其他的继承人继承了呢,望给予帮助!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9-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如已经超过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但并没有表示过放弃的,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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