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要求返彩礼

我姐姐在北京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开发商,在恋爱阶段,开发商与我姐达成了一项书面协议,协议要求,男女订婚后,由男方给予200万作为彩礼,结婚后,由男方再给予400万作为彩礼,条件是女方和男方结婚满1年,女方才能启动这部分资金。现在,我姐明显不喜欢这个男的,也未和该男人生活在一起,现在男方要求我姐退换上述钱款,我姐不答应。并且反要该男子名下的房产,矛盾期间,男子还打了我姐一顿,并闹到了派出所。请问,向这种情况,我姐可以保留这600万钱归为己有吗?
补充提问:
我姐已经和该男人结婚1个多月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9-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彩礼方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一方可以在提起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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