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

请问,父亲经常对孩子家庭暴力,掐脖子,动菜刀。孩子30岁,是限定行为能力人,有精神疾病。父亲的这种行为不适合孩子生活和养病。在父母不离婚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撤销父亲的监护权?需要走什么程序?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法院?父亲也同意放弃放弃监护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30-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可以由居委会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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