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手续

本人,男,居住北京,已经结婚4年,目前有一子,1岁,由于女方,脾气,性格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感情不合,想离婚。

和女方沟通后,女方总是说要做财产公证。应当是房屋的问题,我感觉协商不能解决问题,请问如何走离婚的流程?
还有,孩子我想由我家来抚养。如何能确保?
请教各位律师大人。

补充提问:
请问下,如果请律师离婚,费用大概是多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14-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难以协商一致,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在孩子年满两周岁后再起诉。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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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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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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