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车事故车辆索赔问题。
两车发生事故,都是北京的车,外地发生事故,我的车负全责,对方无责。对方的车找物价局定的损,加上交通费,车辆折旧费等等共计42676元,现在对方民事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的车辆被扣押了,车辆扣押有期限吗?我怎么把车才能提出来。我想知道最后怎么解决?对方索赔合理吗?这部分钱由保险公司来出吗?我买的强险和商业险(10万)。详细作答,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08-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原则上,交管局应在事故认定后返还车辆,你车辆仍被扣押,有可能是对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这种情况下,你想将车辆提出,只能联系做出保全决定的法院,按要求提供一定的担保方可将车辆提出。
你的车辆全责,对方因此次事故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应由你和你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承担的数额依据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公司不能承担的部分由你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