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

我和母亲于92年拆迁分得一套两居室为使用权,由于母亲没有工作,鉴于取暖费支付问题,家里其他子女同意将承租人写在我名下。母亲于2012年去世。家里有6个子女,都有独立的住房,两居室只有我和母亲两个人的户口。请问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有居住权吗?
补充提问:
如果我要是将该房产变为产权,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我母亲遗产的权力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04-状态:已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因该房屋为公租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你目前为该房屋的承租人,未经你同意,其他人无权居住。
如果产权单位同意,你可以将房屋购买为产权房,其他子女无权对购买的房屋提出继承要求。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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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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