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诉状所受理的法院是否有所限制?

请问:离婚诉状所受理的法院是否有所限制?因为本人已于2012年2月底将户口由丰台区迁至崇文区,我若递交诉状要往哪个区的法院递交?为了便于出庭,我是否可以将诉状递交丰台区,能否请求回原籍“丰台区法院”审理,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1-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民事案件的受理法院是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的,不能随意选择。你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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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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