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两家掏首付,但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切割
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2-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裁判,依法房产应属于双方按照出资份额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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