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两家掏首付,但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切割

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2-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裁判,依法房产应属于双方按照出资份额共同所有。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我咨询袁丽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袁丽萍律师 > 袁丽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