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 女方负责抚养 男方不负担任何抚养费用

您好
我是2011年7月份离得婚
当时儿子满一岁四个月吧
抚养权 属于我方(女方)
在离婚协议里面 条款上写的是男方不支付任何抚养费

我想咨询下
我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中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无效
我想等宝宝大些 再起诉
会过诉讼时效吗

十分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3-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诉讼时效两年,起诉时超过两年的部分有可能因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而得不到保护。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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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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