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读式水表变成纸读式水表
我在长沙格林星城买房一套,合同有文“为管道井内直读式水表”,交房前开发商单方面通知业主合同条款此条变成“为每户直读式水表”。上网查询“直读式水表”皆为高科技智能化远程读取数据式水表,但现在开发商以水表可以直接读取数据为由(就是水表转轮旁有个可以直接读数的小窗口,象纸片,就是机械手抄表)拒绝换表,几经交涉同意换一个(每家户内2个水表),后来因“造价过高”(开发商语)最终变卦,态度强硬表示可法院交锋。国家虽无直读式水表定义,但市场约定熟成的定义已非常明确,开发商钻法律法规空子几乎无人可管。气愤之极!!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1-02-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