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以及财产保全问题
一个朋友一年前和妻子离婚,法院下发了判决书,财产是协议分割的,因此判决书中未提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财产分割签了协议,双方签了字但是没有去公证,房子分给朋友,现金和车分给妻子,但今年房价上涨,他妻子想重新分割财产,已经向法院起诉,房产本上是朋友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现在朋友可以自己出售此房吗?没有财产判决书能够进行过户吗(北京昌平区),他妻子有权利对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吗?如果进行过财产保全,法
院或者相关部门会通知朋友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11-状态:未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房产登记在你朋友名下,无需办理过户,你朋友可以出售房产;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你朋友的妻子如反悔,原则上不能获得支持,如保全错误,你朋友可以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