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的问题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的母亲去世的很早,和父亲的关系不好。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母一共有四个儿女(包括我的母亲)。现在,外祖父母想把名下的两栋房产留给我,想问问关于‘遗嘱’应该怎么写才算是合法的?是否需要老人的其他儿女签署一份‘自愿放弃房产继承’的类似证明?如果不签的话,将来发生遗嘱纠纷的时候,法院会以什么为准进行判决:是遗嘱优先还是法定继承顺序?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08-状态:已解决]
袁丽萍律师的解答:
由你外祖父母立遗嘱写清楚他们的意见即可,无需其他子女签署任何证明或声明;为避免日后就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生争议,最好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简单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