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14 13:46:0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贪官实施贪污前也要进行风险评估。推理如下【摘自网友评论】:
贪污的话有两种可能:
一是被人揭发了,一是无人揭发.无人揭发的没什么可说的,被揭发的有两种可能:
一是被人调查,一是无人调查.无人调查的也没什么可说的,被人调查的有两种可能:
一是有证据,一是无证据.无证据也没什么可说的,有证据的有两种可能:
一是被重判,一是被轻判.被轻判的只要休养休养眨眼就会过去的,被重判的有两种可能:
一是死刑,一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只要关系好,很快便能出来的.死刑的也有两种可能:
一是立即执行,一是缓期执行.缓期执行的只要表现好,还是有机会的.立即执行的也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人终究有一死.
结论:收益远大于风险,风险是可控的------经过这么多的可能才到死,看来离死还远着呢,要贪就大贪特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