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阳台改厨房油烟入我家怎么办?

时间:2010-01-06 15:34:17    文章分类:普法园地

编辑同志:

  我家与邻居涂某家的阳台相对。上月初,涂某趁我出差之际,将阳台改成了厨房,安装的抽油烟机正对我家,其炒菜、做饭时,油烟直入我家。我与涂某协商,涂某说阳台是他家的,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请问,邻居将阳台改成厨房导致油烟直入我家,我该怎么办?

  王琼读者: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涂某的做法违法。其一,涂某违反了相关规定。2002年2月26日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就已经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涂某将阳台改为厨房,显然与之相悖。其二,涂某违反我国民法规定,侵犯了你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相邻权是指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是一种限制权,即使是自己的地方,在行使时也必须顾及邻里,甚至必须为邻里利益作出让步或牺牲,并不能为所欲为、“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否则,邻里有权制止。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虽然阳台是涂某家的,但由于其把阳台改成厨房并正对你家安装抽油烟机,导致油烟进入你家,涂某如此使用阳台损害了你的利益,必须受到限制,你也有权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加以干涉。同时,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该条款既是当事人之间协调相邻纠纷的原则,也是法院判决涂某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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