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时间:2010-01-06 16:02:08    文章分类:普法园地

共同出资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均要求享有对房屋的“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否则,双方或协商分别居住、使用,或按照上述原则分给其中一方,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分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执业机构:陕西西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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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国际贸易 涉外仲裁 常年顾问 招商引资 外商投资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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