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08 14:31:58 文章分类:法律广角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表示,由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各种矛盾凸显,涉诉信访明显增多,法院司法工作遇到了许多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陕西省高院进行了多种努力,去年制定了《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试行。
《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要求,旁听庭审公民的意见、建议,应当作为合议庭评议和裁判案件的参考。公民代表意见、建议有分歧的,合议庭评议时应全面研究,采纳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公民代表意见一致,但与合议庭评议意见分歧较大的,合议庭可提请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或经庭长、主管院长同意后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案件宣判后,书面告知公民代表对其所提意见、建议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并抄送该案的裁判文书。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陕西省已有7346件案件在裁判前征求了13793名旁听群众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