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民代表旁听庭审可发言

时间:2010-01-08 14:31:58    文章分类:法律广角

新华网西安5月6日电(记者陈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最近在礼泉县公开审理一起抢劫上诉案件时,邀请了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群众作为公民代表,就案件裁判当庭发表意见。这是陕西省高院制定实施新规定,将公民代表意见作为裁判案件参考的具体案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表示,由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各种矛盾凸显,涉诉信访明显增多,法院司法工作遇到了许多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陕西省高院进行了多种努力,去年制定了《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试行。

    《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要求,旁听庭审公民的意见、建议,应当作为合议庭评议和裁判案件的参考。公民代表意见、建议有分歧的,合议庭评议时应全面研究,采纳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公民代表意见一致,但与合议庭评议意见分歧较大的,合议庭可提请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或经庭长、主管院长同意后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案件宣判后,书面告知公民代表对其所提意见、建议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并抄送该案的裁判文书。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陕西省已有7346件案件在裁判前征求了13793名旁听群众的意见。

执业机构:陕西西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国际贸易 涉外仲裁 常年顾问 招商引资 外商投资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雷马卫律师 > 雷马卫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