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丽惠 1、 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锦绣江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负责人:邹丽惠,联系电话:13950309665。被申请人:福州市司法局... 查看全文>>
1、因呼吁修改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及免除、缓交会费不服省律协的函复要求复议作者:邹丽惠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我所于2011年4月25日在省长信箱发布诉求件《呼吁修改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会费收... 查看全文>>
邹律师再次呼吁修改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作者:邹丽惠律师 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2008年12月福建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我所邹丽惠律师曾致信大会建言,呼... 查看全文>>
本文转自天涯论坛 2007-1-26 11:42:00 实习律师: 请上级部门制止江西律师协会乱收费行为!请问江西省律师协会收取实习律师会员费有法律依据吗? 江西省律师协会按照执业律师的标准减半收取实习律师600元... 查看全文>>
本文转载自天涯论坛: 律师会员费--律师的耻辱与悲哀 作者:makeflyone 2010-5-30 22:49:00 一年一度的律师注册又来,它每次都刺激着我的神经,我作为律师,却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会员费与我的权利之间煎... 查看全文>>
在杨金柱律师网上看到一个署名“刘书贵”的网友留言,很有意思,转录于下: 虽然我个人很崇尚法律之精神,但对中国当下的律师没啥好感,准确的都是一群自私鬼。为了钱吃了被告吃原告的家伙,为了钱出卖灵魂的家伙。...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