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辞职

已向领导书面请辞多次未果,领导以我有合同在手为由就是不批,这可如何是好?我该怎么合法走人才不置于给以后生活带来麻烦?请律师指点,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7-01-状态:已解决]
雷马卫律师的解答:

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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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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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国际贸易 涉外仲裁 常年顾问 招商引资 外商投资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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