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朋友李某与2006年5月,在我县购买了一套126平米的集资商品房,即土地产权是王某的,交由房屋开发商张某建设开发,协议开发以后张某给王某房屋三套,其余的由张某自主销售。我朋友李某按照开发商的销售要求,在房子预售期间协议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子,协议房款分三期交付,即定金、主体工程盖起、交钥匙,我朋友都按照协议约定交了钱,也拿了钥匙,在2006年10搬进了新房。可是到现在没有办到房产证(当时协议规定交房以后半年办理所有房屋证件),原因是开发商的房屋没有经过质量验收(具体症结是本县城建局质监站刘某在该房楼顶加了一层,并通过城建局关系给这个没有在原始房屋设计图纸内的加层办了合法手续,期间开发商张某和刘某由于加层的问题有分歧,导致质监站迟迟不给本商品房进行合格验收),所以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导致本商品房的所有14家住户至今没有房屋合法产权。请问:
1、朋友李某可以通过法律渠解决,那么起诉的被告是那些?
2、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房屋验收的强制时间,房产证办理有时间规定吗?
3、楼顶本应是公用所有,城建局把它进行私有化行政许可,是否违法?
4、每个住户是否都应该具有独立的土地使用证?
5、开发商应该为住户赔偿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6、开放商违反那些法律条例,是否接受行政处罚?
7、如果起诉我朋友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谢谢!2010年7月6日。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7-07-状态:未解决]
雷马卫律师的解答:
这些问题均有法律规定。情况复杂,应该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