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留给我们的,除了痛苦,还有什么?

时间:2008-10-25 17:16:28  作者:张会新  文章分类:

汶川地震留给我们的,除了痛苦,还有什么 转载文章   作者:张会新  时间:2008-05-22 15:44:57   核心提示: 面对痛苦做了很多情感的倾诉;痛定思痛,我们应有更多的理性思考。

汶川地震留给我们的,除了痛苦,还有什么?

——痛定之后的理性思考

    我们这个民族一百年来经历过了多少来自自然和人为的大灾大难,真是难以计数了。为什么这一次给我们的冲击似乎来的特别猛烈?其实这很有可能只是一种错觉;我们觉得它强烈,只不过是因为它还处于进行时的状态而已。和其他所有的灾难一样,它终将过去;它过去后,生活还要继续。所以在痛定思痛时,我们想得更多的可能是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一场大灾难,它留给我们的除了痛苦之外,还有什么呢?

    痛苦没有积极意义。如果只有痛苦,那么它的价值就只能是负数。在这样一场大灾难中寻找什么积极的意义好象是残酷的,但大灾大难之中,确实可能蕴含着极大的积极意义的。

    5月18日,地震后的第六天晚上,数百位文艺工作者聚集在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大厅,为灾区人民祈福、募捐。现场的演员、观众以及广大的电视观众不至一次地流下真诚的眼泪。很多到场的嘉宾还在现场发表了感人肺腑的感言,其中,作家张抗抗的谈话令我感触尤深。她认为: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一次全国人民的救灾活动中,我们看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公民意识”,而这正是多少年来我们的社会所缺乏的。

    说实话,这话乍听起来并没有什么情感上的冲击力,甚至会有不少人觉得它冷淡、莫名其妙、不切题。但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这看似平淡的话语所表现出的恰恰是作为一名作家的张抗抗对情感的驾驭能力、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的洞察力,以及对我们的民族性的清醒的批判意识、忧患意识和深沉的人文关怀。

    什么是公民意识?简单讲,就是人们对自己作为国家的主人的身份的一种清晰的认识。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种种权力,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才有合法性。当有重大灾难发生时,政府有救助的义务——及时而有效的救助行为应得到我们的嘉许,但没有必要报之以感激涕零;相反,不力的救助应受到谴责。对于公民来说,这个国家是“我”的国家,因此对于国家各种重大事件和行为,公民应有知情的权利,同时也有参预的动力和激情。国家的灾难就是每一个公民的灾难,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所以,对任何一个公民来说,四川或看似远在千里外,但其实就是自家的后院。为什么汶川的地震会牵动这么多人的心?这仅仅用“同情心”来解释是不够的。汶川的地震不是别人家的地震,而是我们家的地震;汶川的苦难不仅仅是汶川人的苦难,而是我们的苦难。因此,抗震救灾实际上是每个公民“自己”的事情。这次地震发生后,各行各业、全国各地的人民表现出如此不凡的激情,不正是中国人民公民意识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吗?

    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是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我们一直有防范和避免各种灾难,但遗憾的是很多灾难是我们难以防范和避免的。历史上可能有很多民族被巨大的灾难所吞噬了,但也有的民族历经了重重的灾难而延续下来,而且变得坚韧而强悍。我们中华民族就是如此。有人说,这次地震尽管使灾区的建筑变得“无序”,但却使得我们的人心变得更“有序”,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我想,“有序”意味着团结;而“有序”的强大基础可能正是成长中的公民意识。这场大地震是一次浩劫,却在无意中凝聚了人心,让我们在痛定思痛之时看到了我们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张会新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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