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01 16:30:47 作者:张会新 文章分类:
阴阳两界中的黄松有
“7月10日上午8点30分,身着一袭黑色法袍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面带着自信和从容,走上了庄严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这一天,这位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一袭黑袍、自信、从容、共和国、大法官……”这是一幅什么样的场景?怎能不令人隶然而起敬呢?
“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据媒体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广东高院原执行局长的贪污舞弊案,此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
“传黄松有生活腐化,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这两个报道相距多长时间?不到一个月!多数人看了这两个报道会怎么想?
我想多数人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也是。这世界许多事如此之奇怪,让你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让你感叹。我们已经感叹了很多次,这回,黄大法官不让我们失望,又着实让我们感叹了一次。这两则报道,让我们看到了“阴阳两界”中的黄松有。
我这里提出“阴阳两界”的说法,一点也没有贬低黄大法官的意思。没有!不可能有!不敢有! 我想说的是:在比喻意义上的阴阳两界,每个人都有的,他黄松有有,我张会新有,作为亲爱的读者的你,我想也有!但是人性就如同月亮,它永远只展示光亮的一面给人看!但我们其实都知道,真实的人性,就象我的老邻里张老汉的酱油铺,五味杂陈啊。今天我们在这里谈谈黄大法官,没有一点损他的意思。有谁敢说他比黄大法官“更伟大、更纯粹、更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话,我不相信,亲爱的读者你相信吗?
请各位看一下黄的简历:
且住!请看,多么优秀的青年,多么辉煌的前途!40岁的年纪,到了这个程度,可谓志得意满了吧?如果故事就此打住,我想亲爱的读者中很多人恐怕要生出“生子当如黄松有”的感慨了吧。但故事真到这里就结束,也就不成为一个故事了。人生的境界有多高?连徐志摩这样一个诗人都说登山总要拣最高的登一登。据说,黄是肖院长的好学生(注明:是据网上说,希望肖院长不要找我找名誉权官司),肖院长作为国家首席大法官,自然负有为国家拔贤濯能使命,所以就提拔了上来。正所谓“任人唯贤,不为亲避”,这真令人钦佩。对于黄来说,正所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人生得意,能过于此吗?
人生至于此,可谓极矣!
那么,这位敬爱的仁兄怎么就突然变坏了呢——我在想。
黄松有事件是司法腐败的症候,这是勿庸置疑的了。但是原因呢?
鄙老乡贺卫方教授认为: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不能够独立地裁判案件”。(7月13日《经济观察报》)。贺教授的许多观点我是认同的,但这点除外。
我赞同后一位专家的意见(可惜没看到他的名字)。我认为,他点到了问题的要害。
司法的独立是法治(不是法制)社会的一个基本指标。但是,操弄司法的人也是人,我们常人有的恶性他们大概一样也不少(象黄有松据说有很特别的性趣味就是明证)。如果给他们一独立的权力而不受任何监控,那他们启不是成了皇帝?生杀予夺的权力交给他们,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有阳光才能消灭细菌,才能驱散人间的“阴界”。
我们渴望这阳光;大牢里头的黄大法官,我想可能更加地渴望——因为正是没有阳光的生活害得他生了霉,发了臭,进了牢,搞不好还要丢了脑袋,进了真正的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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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新,男,法学博士,上海海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地址: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701室。执业证号:090997117037。主攻公司法和劳动用工法律事务。手机:1376427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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