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杨佳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时间:2008-11-07 23:02:01  作者:张会新  文章分类:

透过杨侍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两个名字带“佳”的人,因为各自“上佳”的表现,都成了名人。一个叫胡佳,是有名的环保人士,关注爱滋病,关注藏羚羊,后来据说又关注上了中国的人权。有人说他是“人权的斗士”,要争取把本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他;有人说他关注人权方式不对;还有人说他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见过胡佳的照片,斯斯文文的一个小伙子,怎么看也不象是有能力做那样的大事的人。但是,这其中的悬念正如同维多利亚时期的悬疑小说——最狡猾的凶手可能正是你身边的慈祥的老太太,想来真令人毛骨耸然。这事由不得我们信不信,据说他已被关进了看守所(信息来自网络,笔者不敢确定真伪),穿上了红马甲。另有一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生长于皇城根下,熟知他的人谁也不愿相信他竟有出名的任何可能性。但就是这个人,于2008年7月1日(党的生日那天)上午九点,手持一柄尖刀闯入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的办公大楼,连捅十名民警察和保安人员,竟如入无人之境!从此以后他一举成名。他叫杨佳。

自这天起,这个人的行为注定与许多个家庭的命运联在一起,这个人的名字注定成了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名星。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法学家以及坊间的消息人士,各从其不同的角度,分别解读出了不同的答案。但老百姓通过这些答案,仍不能释怀,他们仍在问:“怎么了?为什么------?”

作为律师,我被许多人问到“如何看待杨佳的案子?”,我都无言以对。这不是谦虚,实在是因为:一,我不太了解这个案子的真相;二,就是发解了真相,也无法三言两语地回答这个问题。

这个案子类似于所谓“无差别犹杀人”案。什么是无差别杀人?学者当然有精深的解释,我可简单解释如下:因为对社会的厌恶和痛恨到了“不杀人不足以平己愤”的程度,所以就变得六亲不认,逮着谁杀谁,其样子与杀入江州城法场的杀人王李逵毫无二致——手持两把大斧,近我者死,远我者生!这种犯罪极其危险,且因为几乎没有预兆,极难防范。这种犯罪很多国家(包括美国、日本、韩国、印度和中国等)都有发生——与人种、文化以及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关系不大。我认为,这种犯罪至少反映出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有的时候,人性的险恶与残忍远比动物为甚;二、很多时候社会不公正是酝酿犯罪的温床,而我们中的多数人对浮萍之末的风暴毫无知觉;三、严酷的刑罚并不必然具有制止犯罪的力量,有时候甚至正好相反——杀一人老子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这其中的讽刺意义很值得法学家思考。

杨佳的案子表面看符合“无差别杀人”的特征,但细看又有不同:一般的无差别杀人者对被猎杀目标的职业是在所不问的;但杨佳不同,他精心选择的猎杀目标是警察——这是本案耐人寻味的第一点。

至于他为什么要选择警察为他下手的目标呢?他为什么对警察的痛恨到了如此程度?先看官方正式的说法:

经审理查明,杨佳,男,1980年8月生,汉族,北京市人。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这是来自新华网的消息。

坊间的说法则有所不同。有报到说杨佳受到了不公正的盘问,执法程序不无暇疵;更有人竟说杨佳被警察打坏了“鸡鸡”——后来被证实这是谣言。

历史的真相永远也不可能被完整地复述。在杨佳与芷江路派出所民警相处的几个小时里(一说为六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永远也不得而知了。所有的证言,录音或其他证据加在一起,也只能把我们引向相对的真相,而绝对真相,则只能藏在当事人的心里了。基本可以肯定的,有以下几点:一、民警因杨骑的是无证的自行车而对其进行了盘查,且因语言冲突,杨被带回了警署;二、杨在警署呆了一段时间;三、双方的谈话是不愉快的,但至少杨佳没受到大的伤害。四、杨佳事后提出了数额不菲的国家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评心而论,在这种情况之下警察对杨佳进行盘问完全属于正当行使权利。因杨佳没有积极的善意的配合而被带回警署接受进一步的调查,也在情理之中。杨佳事后提出赔偿的请求,也是法律所赋于的权利行使,如果他有证据受到侵害的话,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本是一件小事情,就是胡佳那样的“维权人士”看来,也未必是什么大题材。但接下来的事就惊天动地了——杨佳要杀人了,按媒体的报道是: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杨佳是人权的斗士吗?不是!他心理阴暗、自私、偏执,他心中充满仇恨。那些被杀的警察,与他哪有丝毫关系?他们家中也有妻小,但凡有一点慈悲,他何不中途停手,哪怕是少杀一个?杨佳是什么?杨佳是一个杀人犯。

但问题是,为什么一个杀人犯会受到如此广泛的同情?9月1日,杨佳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维持。有人在网上发出了这样的贴子:上半年,一人杀六警察;下半年,六警察杀一人;横批是:非常6+1(注:非常6+1是中央电视台李咏主持的一档低俗的综艺节目,以歌舞、知识问答为主,中间夹杂许多插科打诨,类似猴戏)。为什么那么多人无缘由地支持杨佳这样一个罪恶深重的杀人犯?因为他们痛恨警察;杨佳敢与警察斗,那他就是好样的。他们为什么会痛恨警察呢?

我想这答案最好去问警察了。

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人民警察爱人民!可众所周知,越是挂在嘴上的,一般就是越缺少的。长久以来,我们的警民关系可以说是一团糟!就这一两天,又报道哈尔滨的两名警察抓了一个无辜的良民,好好的一个人,一顿臭揍,人就死了!多年来,有多少这样的良民,暴死在恶警们的手上!又有多少人被屈打成招,进了大牢甚至成了地下的冤鬼!中国的一些地方为什么黑恶势力如此嚣张?不就是因为警匪联了手嘛!有多少现实版的《无间道》正在上演,没人说得清。虽经过多年的整顿,但整体而言,我们的警容警风和警德,都还很不象样子。我们一般的小老百姓,对于警察真是可谓“恨怕交加”!在个别人的眼中,警察甚至比所谓黑社会更加可恶——这当然是相当大的偏见,可谁又能说这不是事出有因呢?

所以,一旦旦警民之间有什么冲突,人们自然会产生许多的联想。就杨佳一案来说,很多传言根本经不起推敲,一听就知道是编造的拙劣谎言,但就有人信。他们潜意识里肯定在想:冤不了他们,这些人,什么缺德的事做不出呢?

六位警察瞬间毙命于一个狂枉的小毛孩子手上,这令善良的人们心情沉重,令善思的人们想了很多。那么,我们的警察们是否也由此做一些反思呢?

杨佳的案子二审早已尘埃落定了,结果自然没有悬念(但实际上,从程序正义上说,此案的审理是存在不小的问题的,社会上已以普遍的评论,本人拟将在另一篇小文中阐述自己的看法),杨被判了极刑。现在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程序,根据经验判断,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的,也就说,再过一段时间,杨佳的脑袋就将被打一个窟窿。这就叫做“报应”。到那时,我想燃上七柱心香——其中的六柱为六位无辜的可怜的警察,为他们祈一些冥福;另一柱为那位狂燥不羁丧心病狂但也同样可怜的杨佳,也为他祈一点冥福。我祝愿他们在黄泉的路上能够握手言欢。人间解决不了的事情,阴间说不定能解决!人间化不开的仇恨,阴间说不定能化开。我们天天说“和谐”,但鬼才知道我们人间的和谐究竟是否真得比阴间多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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