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张律师,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商场的行为尚不能算是“欺诈”,但肯定是构成违约。给各商铺以适宜的经营环境,是商场的义务。
现在,你们有两种选择:一、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二、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决的方式:一、诉讼;二、协商。
相信这种情况也不是商场愿意看到的,商场有关硬性指标迟迟不能达标,延迟了开业,商场与你们商铺一样急。所以,建议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不一定要拿到现钱,在商场能够承受的情况下,给你们以其他方式的补偿也是可以的,比如:给你们一定时间的免费租赁期,等。
当然,如不能达成协商意见,起诉是必然的选择。
无论起诉、和谈律师都可以参与,代表你们多家商铺,争取最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