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房产证

婚前财产:结婚前共同出钱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已结婚,我要求证明此房是共同财产,想到的方法两个,如下:
A、到公证处公证
B、到房管局增加我的名字
请问:以上两种方法那一个对我来说是比较有保证的?或者说那一个的法律力度大??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2-状态:已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都是一样的;但从实际操作上讲,最好是在房产证上增加你的名字,房地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详细,明了,衷心感谢~~

我咨询程建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程建锋律师 > 程建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