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无故拖欠工资

公司规定每个月的发工资日期为15日。但我入职一年多来从未有过准时发放,每个月都会推迟几天,最晚有过25日才发放。

由于本人在银行办理了贷款,还款日是每月20日。本想着公司15日发工资,就算拖两三天,也能赶上还贷款。但这个月公司至今(20日)尚未发放工资,银行已经通知我产生了逾期记录和利息。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是否能收到劳动法的保障?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20-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公司迟延发公司估计是有一定的原因,如果拖欠时间过长,是不行的,如你所说的只是几天时间,应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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