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清算以及加班费等若干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2003年10月进入一家电子厂做司机,现因工厂自身问题作出减员和工资改变的决定。现在有以下问题需要请您帮助解答:
1.我2003年进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只填写了一份入职档案。直清算吗?
4.工厂现作出将部分月薪职工改为日薪的决定。具体变更方案是,不管之前月薪多少,现统一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加补助。也就是现在的1100元加补助等于之前的月薪金额。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5.工厂在月薪变更日薪时,将2011年之前的工龄以每年半个月工资统一买断(2008年至2011年的工龄算已经补偿过,不再补偿。)请问,工厂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我该怎样向工厂清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09-状态:已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公司改变工资结构,如果降低了你之前的工资,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买断工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最少每年应该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满半年的视为一年,不足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你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工龄应从你入职那天算起。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