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朋友在一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之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直到07年才买社保,08年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再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现在他不想在那公司做了,可以单方面以未签收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吗?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有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有一些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证据。如果可以能得到那些补偿。能否列的详细些,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8-21-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以单位违法为由而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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