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协议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在毕业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7月1日报道,2号就正式上班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这边的工作环境,想辞职,但是就业协议上有规定违约金2000,请问我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还有,这十天的工作我可以获得收入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1-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出辞职,没有特殊情况,辞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10天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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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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