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非因公患病法定治療期有如何待遇

我在一間外資企業工作了五年半.今年五月患上眼病.而且要較長的治療期.期間不能正常工作,請問企業職工非因公患病在法定治療期內不上班,公司是否應該支付工資,具體標準是什麼,我前十二個的稅前工資組成部分是:底薪2000元,加班費約1000元,房補500元,績效獎500元,總共約4000元,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01-状态:已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应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作,深圳这边不低于原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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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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