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

房子租赁期定为一年,已提交6个月房租,刚住一个月,因一些原因不想租赁,合同中关于现阶段问题只提到一条:“如有特殊情况(如遇拆迁或不抗力因素)甲乙双方需终止协议,乙方必须腾房交付甲方,房租长退短补。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提前退房不退房租。请问这条合同合法吗,现在如果提前退租,房东应该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吗?
补充提问:
押金房东是可以不退的是吗?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费用应该是多少,胜诉可不可以申请对方支付诉讼费用!!!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8-04-状态:已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的约定是合法的,如果你提前退租,也会给房东造成一定的损失,故其可以不退回你的押金。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就对了,不过你还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尽量减少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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